【黎智英案】陳沛敏稱黎智英「好有自己睇法」 陳形容黎是一錘定音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9 17:28

最後更新: 2024/03/01 09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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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沛敏續作供形容黎智英「好有自己睇法」。資料圖片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9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,陳指黎於「飯盒會」會給予編採指示。陳形容黎是一個「好有自己睇法嘅人」,以及在某些時候比較強勢,所以最終亦是由黎一錘定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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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35天審訊,第二位從犯證人、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第14天作供,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繼續進行盤問。

彭指出,,黎於2018年重返《蘋果》後扮演較積極角色,黎希望設立渠道與員工溝通。陳供稱,黎當時認為員工士氣較低落,曾改善員工飯堂。

彭續指,黎曾設立「飯盒會」收集員工意見。陳則認為黎希望講述其對營商及時政的理念,認同黎亦關注如何改善業務及報章內容,曾指示陳草擬問卷收集員工意見。

陳確認黎會於事前2至3天收集同事意見,亦於會議中討論同事提及的事宜,惟陳認為若黎對該事宜沒有興趣,便會輕輕帶過,形容黎是一個「好有自己睇法嘅人」。

彭再指出,「飯盒會」的目的是討論經營事宜,以及如何改善《蘋果》運作,而非讓黎給予編採指示。陳表示不太同意說法,指黎亦有給予編採指示,因為上述事項難以分離。陳舉例指,反修例運動及新冠疫情均是多年難遇的新聞,若當中討論如何改善報紙內容,必定會具體地提及甚麼要報,甚麼不用報。

彭續指,黎只是大概地提及需報道甚麼。陳則舉例指,如訪問示威者一事,黎當時不會具體提及訪問那個示威者,但會表示想了解示威者的心聲。彭再指出,若黎曾給予編採指示,會在會議記錄中提及。陳則指會議紀錄只是簡單記錄需要跟進的重點。

陳續指,由於黎是老闆,員工都會跟隨黎在「飯盒會」上所同意的事宜,反之,黎在「飯盒會」上不同意的事宜,他們便不會跟進。

彭指出,黎會與員工討論並得出結果。陳同意說法,但再重申黎是一個「好有自己睇法嘅人」,以及在某些時候比較強勢,所以最終亦是由黎一錘定音。

聆訊明(1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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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